為做好離退休職工及其家屬的檔案復印工作,解決離退休職工因年齡大、身體弱往返青島校區檔案館復印有關檔案的不便,切實離退休職工解決后顧之憂,為離退休職工復印檔案提供方便,經與青島校區學校檔案館溝通,關于檔案復印等規定如下。
一、需要復印檔案的離退休職工或家屬(以下簡稱檔案查閱人)提供檔案查閱人的身份證號。
二、檔案查閱人員須說明檔案復印的有關需求,離退休辦公室按照需求填寫“查閱人事檔案審批表存根”、“查閱人事檔案審批表”,并加蓋公章。
三、離退休辦公室將填好的“查閱人事檔案審批表存根”、“查閱人事檔案審批表”先期發送電子版給學校檔案館,后期將其紙質版快遞到學校檔案館。
四、復印好的檔案由學校檔案館快遞到離退休辦公室,由離退休辦公室轉交給本人,同時快遞費用由本人負責。
五、本規定自2020年1月起施行
離退休辦公室
2019年10月20日